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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社会组织工会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申报2015—2017年度广州市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职工之友活动的

时间:2017-09-13 23:22:52来源:

 

  

穗社组工〔2017〕17号
各全市性社会组织工会:

    根据《广州市总工会关于开展推荐2015—2017年度广州市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职工之友活动的通知》(穗工发〔2017〕21号)要求和名额分配,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工会建设,激发社会组织工会活力,发挥社会组织工会作用,不断提高社会组织工会组织职工、引导职工、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广州市社会组织工会工作委员会决定开展申报2015—2017年度广州市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职工之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
   (一)在全市各社会组织工会分会、工会小组中命名1家市模范职工小家。
   (二)在全市社会组织工会专、兼职工会干部中命名1名市优秀工会工作者(含社会化工会工作者)。
   (三)在全市社会组织单位或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中命名1名市优秀职工之友。单位或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兼任工会主席(小组长)的不能命名。
    二、推荐条件
   (一)广州市模范职工小家
    1.民主选举工会分会委员、工会主席、工会小组长。注重培养热心工会工作的积极分子,积极组织员工参与上级工会或分会、工会小组开展的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健康向上、寓教于乐的各项活动
    2.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劳动竞赛和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引导员工树立终身学习理念,立足岗位成长成才,不断提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业务水平。
    3.做好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劳动保护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制度。
    4.建立健全工会分会职工大会、班组(科室)民主管理会制度。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和职权落到实处,保障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
    5.深入了解员工工作、学习、生活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职工的困难和问题并积极主动协助解决。积极为员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团结友爱、互相关心,共建团结和谐的工会组织。
   (二)广州市优秀工会工作者
    市优秀工会工作者须在本岗位从事工会工作二年以上;以“绝对忠诚党的事业、竭诚服务职工群众”作为价值追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积极推进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企业工会工作原则;知职工、懂职工、爱职工,带着对职工群众的深厚感情履职尽责,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自觉规范言行,崇尚实干,求真务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热心为职工排忧解难,在为职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方面有突出的表现,得到职工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三)广州市优秀职工之友
    积极支持工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独立自主开展工作,作风民主,情系职工,密切联系群众,倾听职工群众意见,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积极推动企业民主管理、创建和谐劳动关系、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的开展,增强职工群众之间的团结,充分调动工会干部的积极性和发挥工会的作用,关心爱护基层工会干部,让他们在政治上有地位、履职上有保障、职业上有发展,不断提升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把广大职工群众始终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受到广大职工群众的好评。
    三、推荐程序
   (一)社会组织工会按条件推荐市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职工之友。
   (二)要坚持群众路线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基层党政和职工群众的意见,坚持职工认可的标准。推荐市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职工之友,须通过会员(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征求会员群众意见,经所在单位工会委员会议通过。推荐先进集体或个人,均须在申报单位公示5天。
   (三)市社会组织工会工作委员会按好中选优的原则对推荐的先进集体或个人进行审核,在申报登记表上加具意见并盖公章后推荐上报。市总工会对报送的候选先进集体或个人进行抽查考察,经审定后在天一网进行公示。
    四、具体要求
   (一)各社会组织工会将推荐名单于9月19日(星期二)前报送到市社会组织工会工作委员会,报送时一并提交以下材料:市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职工之友申报登记表(附件1、2、3)一式三份和先进事迹书面材料一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gzssgj@gz.gov.cn),事迹材料要突出亮点与特色。逾期未报视为放弃推荐。
   (二)可登录广州市总工会天一网(
http://www.gzgh.org.cn)首页——工会文件栏查阅本文并下载附件电子版。申报登记表规格为A4纸正反面打印,用胶水粘贴,不能用订书机装订,表内“主要先进事迹”栏的字数控制在此栏表格内,不另附页。
   (三)各单位对申报推荐工作要精心组织、严格把关。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把评选的过程作为创先争优的过程。要坚持统筹协调,注重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申报推荐程序,自下而上、逐级把关,确保申报推荐工作规范、高效。

     附件:1.广州市模范职工小家申报登记表
           2.广州市优秀工会工作者申报登记表
           3.广州市优秀职工之友申报登记表
    

 


广州市社会组织工会工作委员会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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