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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社会组织研究院举办《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修订研讨会

时间:2016-08-15 01:37:49来源:

 

   继5月31日成功举办《基金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研讨会和6月2日成功举办《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研讨会后,广州社会组织研究院、广州市社会组织联合会于8月9日在广州市民政局19楼礼堂召开《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研讨会。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胡凌及市民政局相关处室负责人,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教授、广州社会组织研究院院长、广州市社会组织联合会会长蔡禾等专家学者,广州市律师协会等市内近10家社会团体代表出席了研讨会。
胡凌副局长简要介绍了举办本次研讨会的背景,她认为此次“条例”稿相比98年版有了很大进步,吸纳了广州在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异常名录管理等方面的先行先试经验,进一步突出了社会团体参与社会治理的主体地位,加大了对社团的监督管理,明确了社团的法律责任,规范了社团的建设和发展。
随后,参会代表结合自身的工作经验,围绕《条例》展开了深入研讨,踊跃发表自己的看法和建议。蔡禾教授认为,对于直接登记的范围可考虑进一步扩大,对社团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的惩罚措施有必要根据不同使用目的区别对待;广东律协未成年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州市社会组织联合会副秘书长郑子殷认为,本条例稿中有关内容与《慈善法》衔接不畅,社会团体“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活动”等内容可参照企业从事禁止性活动的相关规定;广州市律师协会周磊律师也从法律专业角度发表了看法,他认为应增加相关条款的救济途径,部分涉及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的内容也应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衔接。其他社会组织代表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下一步,广州社会组织研究院将继续收集相关社会组织的意见,将整理后的意见及时上报民政部,为《条例》修订提供来自广州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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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管局胡凌副局长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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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蔡禾教授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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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代表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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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条例修订意见征求研讨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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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管局夏健处长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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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学者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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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代表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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